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表扬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和单位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2023年9月16日至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在天津市成功举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6号)有关规定,人社部决定:

一、对在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中获得单人赛项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和三人赛项前2名的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符合条件的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相关名单另行发文公布。

二、对在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中获得金牌、银牌、铜牌及优胜奖的2046名选手,予以通报表扬。技能类各竞赛项目优胜奖及以上选手,由职业资格实施机构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按有关规定为其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高级技师(一级)。专业技术类5个竞赛项目,由数字技术工程培训项目评价机构为获得金、银、铜牌的选手颁发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为获得优胜奖的选手颁发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三、对在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中获得参赛代表团最佳选手奖的36名选手,予以通报表扬。

四、对在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中获得西部之星的13名选手,予以通报表扬。

五、对在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中获得突出贡献奖和优秀组织奖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技能从业者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情。希望广大企业职工和院校师生向获奖选手学习,刻苦钻研技术,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争做国家经济建设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希望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致首届全国技能大赛贺信精神,按照李强总理对做好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努力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能劳动者队伍,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附件:

1.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名单

2.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参赛代表团最佳选手奖名单

3.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西部技能之星获奖选手名单

4.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和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名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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