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示范作用,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推动信息通信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职业劳动和技能竞赛助力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鄂政办函〔2022〕1号)及《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湖北工匠杯”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93号)文件精神,省通信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联合举办2022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全省信息通信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湖北省通信管理局、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总工会、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办,湖北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湖北省通信行业协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湖北省邮电学校、湖北信息技术职业教育集团等单位承办。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竞赛顺利进行,本次大赛设立大赛组织委员会,大赛组织委员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湖北省通信管理局人事处,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各分赛项可根据赛项需要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应赛项的具体赛务工作,各分赛项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各工种竞赛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各分赛项可根据需要设置协办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协办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由各工种竞赛活动实施方案明确。
二、赛项设置
本次大赛为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分为信息通信营业员、信息通信网络线务员、信息通信网络机务员、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等5个工种的竞赛。各工种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另行发文通知。
三、比赛安排
比赛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工种竞赛活动实施方案明确。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本次竞赛面向我省信息通信行业内各企业相关竞赛工种的从业人员、各职业院校的在籍学生及教职工。具体赛项的报名资格条件及报名方式以各工种竞赛活动实施方案为准。
(二)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湖北工匠”“湖北省技能大师”“湖北省技术能手”“湖北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人员,不得再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竞赛。
(三)以地市单位组建参赛代表队参加决赛的,每支参赛代表队除选手外需明确领队1人。
(四)各参赛人员及代表队按实施方案中的报名条件报名,于8月28日前将《2022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湖北省信息通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2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湖北省信息通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领队人员及选手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报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五)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报名及选手审核工作。
联系人:侯青青
电 话:027-87791810、87796399
邮 箱:1499136159@qq.com
五、奖项设置
(一)各赛项决赛中职工组前3名的选手,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湖北省技术能手”荣誉,符合人社部相关规定的,可按程序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或高一级职业技能等级(在校学生最高晋升为技师)。
(二)各赛项决赛中前4-8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在校学生最高晋升到高级工)。
(三)对优胜团队和个人给予荣誉奖励。按照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标准设置,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证书。
(四)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奖”奖牌和荣誉证书。
(五)各企业对于所有获得个人赛一、二、三等奖和团体赛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选手,可根据企业相关规定自行给予奖励。
(六)各赛项其他奖励,以各工种竞赛活动实施方案为准。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企业、院校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把本次竞赛作为信息通信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培养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赛前选拔、培训等相关参赛工作,严格审核选手参赛资格,切实提高竞赛质量。
(二)充分发动,精心组织。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大力引导从业人员参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大赛和优秀选手进行宣传报道,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
(三)以赛促训,务求实效。各企业、各院校要将技能竞赛与人才培训培养相结合,通过本次技能竞赛,引导从业人员及相关专业师生学技术、练技能、强素质,推动我省信息通信行业人才技能水平整体提升。
(四)做好防控,确保安全。各承办单位根据赛前疫情形势和省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加强过程管理,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竞赛安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