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技能中国行动工作部署要求,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扎实做好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各类培训

(一)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各地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51020”现代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需要,紧紧抓住龙头企业、大型企业,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并落实相关补贴政策。要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数字营销等新技术培训力度,引导企业加强数字工作场所的职工技能培训。 除以工代训政策不再实施以外,其他培训项目继续开展,暂按现行补贴标准执行。

(二)深入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要围绕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脱贫劳动力、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精准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和定岗式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对使用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培训脱贫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的,继续执行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提高20%的政策。各地可结合实际,将享受培训补贴的退捕渔民年龄适当放宽。根据实际需求,继续开展湖北护工培训,培训要求以及补贴对象、标准按鄂人社发〔202123号文件执行。因疫情防控要求不能集中开展线下培训的,创业培训课程可全部线上完成;就业技能培训理论课部分也可通过线上完成,线上学习课时一般不超过总课时的30%

(三)持续推进各类专项培训。各地要加强与应急管理、住建、农业农村、残联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统筹制定目标任务,健全机制,形成合力,推进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住房城乡建设企业职工、信息通信行业技能人员等群体技能提升培训,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面。

(四)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各地要按照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组织实施规程和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技术要点相关要求,规范开展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和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开展改善你的企业”(IYB)和扩大你的企业”(EYB)培训,实现创业阶段全覆盖,提升劳动者项目选择、创办企业、经营发展等各类能力。要加大创业培训师资培养,通过提高培训、研讨交流、教学观摩等活动,提升师资能力。探索市场化为主导的师资培养模式,扩大师资规模,培育一支培训课程全覆盖、创业指导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省厅今年将统一引进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各地要做好网络创业培训场地、设施设备和师资培养等准备工作,推动网络创业培训工作落实落地、规范开展。

(五)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作用。各地要大力引导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设立单位承担(参与)补贴性技能培训工作,明确相关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自2022年起,各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每年应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2000人次以上,各地也应对本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相应下达一定的培训任务。补贴性培训人次数将作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评选的前提条件,同时作为建设成效考核及新一轮建设的重要评估指标。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

(一)全面实行信息系统经办。按照凡补必进、不进不补原则,各地开展的补贴性职工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应分别通过湖北省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监管系统经办,强化培训过程全流程、培训对象全实名管理,未通过两个系统经办的不得发放补贴、不得事后补录、不计入统计范围。每人每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不超过3次,其中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的培训补贴仅限1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且不得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重复享受。

(二)加强大数据比对。加快实现两个系统与社保系统、湖北智慧就业平台对接,对企业职工参保、劳动者就业、就业困难人员等基础信息以及培训补贴信息数据进行核验比对,提高业务经办的准确性和便捷性。优化业务经办流程,对两个系统内的培训合格证书以及能够依托系统大数据核查比对获取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单位及个人提供纸质资料。

(三)拓展职业培训券应用。在2021年第一期应用的基础上,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训等各类补贴性技能培训中推广使用职业培训券,结合实际需求拓展培训券使用场景和应用功能,归集劳动者技能培训、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等证书信息,逐步形成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

三、统筹用好培训补贴资金

(一)科学合理预算安排补贴资金。各地要做好年度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需求测算工作,统筹利用好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开展补贴性培训的失业保险基金以及相关部门培训资金,根据资金支撑能力,量入为出,合理确定培训重点,促进补贴资金发挥最大效能。

(二)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将资金监管贯穿培训工作全过程,进一步深化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专项工作成果,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定期对账制度,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强化技防手段,加大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安全。

四、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一)明确目标任务。今年全省补贴性技能培训目标任务为55万人次,其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1.4万人次。各地要根据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数,细化分解到县(市、区), 逐级压实责任,统筹制定培训计划,整体推进各类培训深入开展。

(二)加强月度通报。自6月起,每月对各地全口径补贴性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培训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训)人次数、新增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次数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就业综合指数考核。

(三)完善统计机制。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的补贴性培训,以及企业利用稳岗返还资金开展的职工培训纳入补贴性培训目标任务统计范围,确保应统尽统。各地要明确职业技能培训数据统计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数据归口统计,做好2021年已完成培训暂未发放补贴的相关培训数据的统计,有效防止重统、漏统。

(四)强化督导调度。省人社厅将对培训工作推进和资金使用较慢的市州,进行跟踪督导,确保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