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宜昌市创新驱动发展,强化乡村人才振兴保障,市人社局用好用足现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在特设岗位、科研创新岗位、人才单列岗位等三个方面实现岗位设置突破,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坚持广招英才,新增设置乡村振兴特设岗位。为适应乡村发展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要,新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乡村振兴“特设岗位”,支持农业农村、医疗卫生、教育等部门引进高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服务乡村发展,到乡村一线干事创业。目前已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2家事业单位新设置了农业生态环保技术推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两个乡村振兴特设岗位,通过引导农业环保复合人才,做好农业环保项目综合管理,推动应用农业环保专业技术推广与项目管理深度融合,实现农业环保项目科学高质高效实施,服务农业生态发展和现代种业经济、促进种业提质增效。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有效丰富人才配置形式、优化人才结构,促进公共服务发展。
坚持高效用才,常态化设置科研创新岗位。鼓励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创新岗位,吸引一批在促进创新创业、产学研融合、科技项目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突出建树的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乡村建功立业。在全市已批准设置的四个创新岗位中,市农技中心设置的药材种植岗、粮油技术推广岗、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岗等三个直接服务乡村振兴,帮助基层有效解决药材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关键技术性难题,推广应用农产品绿色高效生产技术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对聘用在创新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相应聘用等级和期限要求,可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进行破格聘用,发挥事业单位在科技创新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坚持诚意爱才,探索设置人才单列岗位。创新人才聘用通道,探索设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单列岗位“人才专岗”和“人才过渡岗”。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结构、提升专业技能、创造优秀业绩、服务乡村基层。新招聘的硕博研究生,最高可聘用至专业技术高级岗位七级;现聘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取得高级职称与硕博学历学位的,最高可聘用至专业技术岗位六级;现聘人员按宜昌市人才分类目录获得相应奖项、荣誉及职务时,最高可晋升至专业技术岗位四级;连续在农村工作满15年或累计工作满25年、具有初级职称人员,可破格聘用至专业技术十二级;在乡镇基层工作3年获得考核优秀的,符合条件可直接晋一级聘用。